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考核工作方案拟定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1.申报材料预审与论文查重(7月4日前)
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完成对申报人员所需提交材料(包括电子文本材料)的收集及真实性审核。
申报人员将需提交查重的论文电子版保存在个人文件夹中,名称统一为:申报单位-拟晋职称-姓名,发送至学院办公室。每人查重论文数量正高不超过8篇、副高不超过6篇、中职不超过4篇。
2.申报材料资格审查(7月8日)
早9:00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行政服务中心229室,当日下午16:30之后,审查完毕并经审查人员签字的申报材料可由原单位取回。
3.推荐工作方案公示与备案(8月2日——5日)
8月2日-8月4日,学院18号楼一层大厅信息公告栏及学院网主页公示《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方案》,为期3天;
8月5日之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工作方案》报请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备案。
4.任职条件审核(8月6日)
8月6日,学院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在18-507会议室对申报人员是否满足所申报的相应职称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照《条件》《实施意见》等文件,不满足者不予推荐,并做好对本人的解释、退档工作;
5.申报材料公示(8月6日——8日)
8月6日-8月8日对申报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在18号楼一层大厅信息公告栏及学院网主页进行实物和电子文本双公示,为期3天;
实物公示材料包括:《评审表》《一览表》《量化记分表》和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的业绩成果复印件。
电子文本公示材料包括:《评审表》《一览表》《量化记分表》和PDF版业绩成果材料。
6.评议推荐(8月9日)
8月9日,学院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在18-507会议室对满足相应任职条件且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代表性成果评价、述职答辩(申报高职人员)、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
7.推荐结果公示与备案(8月10日——14日)
8月10-8月14日,推荐结果在18号楼一层大厅信息公告栏及学院网主页公示,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于8月15日前将推荐结果报送校职改办;
纸质材料包括:《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工作总结》和《2022年拟晋职称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填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电子文本材料包括:《评审表》《一览表》《量化记分表》和PDF版业绩成果材料,每人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矿测学院-拟晋职称-姓名.rar。
8.拟推荐人选个人网上申报(8月20日之前)
经职改办管理员开通申报人员个人账户后,拟被推荐人员应于8月20日前完成河北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申报信息录入工作。
二、成立申报推荐考核小组
组长:李新旺
组员:侯 玮 赵玉玲 赵安周 蓝成仁 孟志强 张兆江
李国栋 陈 立
纪检监督:程立朝
三、推荐程序
1.文件学习内容及方式。学习《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校政字〔2020〕10号),《河北工程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2.确定本院推荐政策。
(1)推荐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河北工程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校政字[2020]1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28号)执行。
(2)量化标准按照学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记分标准》执行,其中教师“近三年年均完成科研经费(万元)”量化记分按照《矿业与测绘工程学院教师科研经费任务分配方案(试行)》执行;
(3)无优先推荐条件、教学直推等其他政策。
3.审阅材料方式。学院职称申报推荐考核小组对申报者基本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及其他荣誉称号等材料原件进行初审。
4.组织答辩方式。答辩顺序采取抽签决定,答辩时间每人不少于15分钟,包括本人述职3分钟,说课7分钟,提问答辩5分钟。凡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行放弃参评资格。提问内容由申报推荐考核小组研究确定,重点考核其职业道德、创新水平、工作业绩和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等情况。答辩分值由学院评议组集体研究确定,并记入本人量化记分表内。
5.综合评议及推荐排序。在主要参考量化结果基础上,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推荐排序与量化排序不符者,需作出书面说明,经职改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
6.方案公示。
(1)公示时间
推荐工作方案公示时间:8月2日至8月4日。
申报材料公示时间:8月6日至8月8日
申报推荐结果公示时间:8月10日至8月14日
(2)公示地点
18号楼1楼大厅公告栏;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
(3)举报方式
手机:0310-3968766;举报邮箱:kuangce@hebeu.edu.cn
四、几点说明
1.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得申报。
2.提交材料的要求及模板详见校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申报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3.申报人要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对申报材料负责,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有关规定,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文本材料,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对弄虚作假、谎报成果业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人员,记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当年评审推荐资格且在以后两年内不得申报。
4.学院纪检对以上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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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31日